社論
1月11日,央視《面對面》節目專訪衛生部原副部長、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黃潔夫,這已經不是黃潔夫第一次在大眾媒體上談器官移植、尤其是死刑犯的器官移植問題。所不同的一個背景在於:2014年底,黃潔夫在國內某研討會上透露,從2015年1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公民自願捐獻將成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也正是這個對中國器官移植有標誌意義的時間節點,讓黃潔夫近來成為多家媒體專訪的對象。在鏡頭面前,黃潔夫談論和披露的中國器官移植現狀與發展,相比此前要更詳細、料也更多。現在回溯,2005年7月,正是時任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黃潔夫在國際會議首次披露中國器官移植主要來源於死囚捐贈。此後、尤其是2012年以來,黃潔夫的身份從衛生部副部長到人體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其在不同場合反覆多次觸碰器官移植話題,促使其慢慢去敏感化。更關鍵的是,在信息逐步披露的同時,中國公民自願捐獻器官的制度設計得以加速推動。
人體器官移植,從其誕生開始就不僅僅標明人類醫學水平的巨大進步,還伴隨著醫學倫理、法律邊界等的多重糾結。在中國,器官移植話題的敏感度,更多源自此前器官供體主要依賴死囚這一尷尬現實。也正是基於這樣的社會現實,黃潔夫的表態及其所推動的器官移植領域改革,意義與價值不可估量。
器官移植討論,從單純的醫學技術到社會倫理,經常會有數據被援引來論爭一些非常規手段的迫不得已,器官移植需求量大而捐獻者寡。一邊用傳統觀念來解釋「捐獻者寡」的問題,一邊又長期出現大比例的死囚「自願捐獻」,黃潔夫能提出(或者說正面回應)這其中的邏輯不通順,其背後更多代表了政府高層開始勇於直面這一問題的勇氣,以及改變的決心。
權威數據顯示,從1977年底到2009年底,這30多年,中國僅有130位公民去世後成功捐獻器官。而2014年,這一數字為1631例(截至12月23日),近5000個大器官、親體器官捐獻2000多個器官,中國2014年80%的器官移植來自公民自願捐獻。最新數據所展示的公民自願捐獻器官前景,與官方下決心告別「死囚器官」、推動公民自願捐獻的制度化建設之間互為因果。
社會的發展與進步,公民自願捐獻器官的氛圍、比例也在改變,而與之配套的法律與制度建設則尤其重要。2013年8月17日,國家衛計委印發的《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試行)》中,要求組建「獨立於醫院器官移植團隊的器官獲取組織」、「每一個捐獻出的人體器官,都必須接受計算機系統公平的自動分配」,這些制度細節成為器官捐獻與分配實現公平、透明的關鍵。
建立公民自願捐獻的制度體系,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使得即便是死囚器官,都必須進入平等的公民統一捐獻體系,有監督,確保自願。此前公眾對於器官捐獻的顧慮重重,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於器官分配使用渠道的不透明,達官顯貴更容易尋找到相匹配的器官(甚至多次),這與器官移植本身供需比例存在反差,也難免惹人口實。「169家有資質醫院,不準再使用死囚器官」,這是從器官移植的下遊入手對死囚器官的嚴禁,而從上遊源頭處對死刑執行程序的硬性監督,同樣需要更透明的制度約束。
「必須得依靠公民自願捐獻為我們器官的來源,這樣才能去談一個陽光的、倫理學的器官移植的世界」,黃潔夫的這句話道出了中國器官移植所必須直面的一次涅槃。更進一步講,這同樣是旨在建設法治社會的中國必須要重申的倫理底線。救人的事業,首先必須要有符合人性的操作程序與制度,要有對人、對捐獻者的尊重與敬意,這是對人之為人的重申。
「世界看到,中國在改變,」黃潔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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