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8年六大監管機構新藥批准情況

2021-01-19 健康一線視頻網

EMA審評程序特徵

2014年至2017年間,EMA總體中位批准時間的縮短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上市企業回復時間的縮短(圖13):2018年回復時間延長,導致總體中位時間也所有延長。而且,加速和標準NAS中位批准時間之間的重要差異是由於加速NAS的EU委員會時間縮短。自2014年來,EMA時間相當穩定。2017-2018年間,EMA加速審評程序的審評時間約比標準程序快1.5倍,原因是歐洲人用藥品委員會(CHMP)的規定時間縮短(由210日縮短為150日)。加速審評的另一特徵是兩個時間段內企業回復時比標準程序快4倍(圖14)。但是,與前一階段相比,2017-2018年間企業的回覆時間有所延長。與2014-2016年相比(35 vs.56日),2017-2018年通過加速審評程序獲批的NAS的EU委員會時間縮短21日,而標準審評程序需要60日。

EMA、FDA或兩家均批准的NAS分析結果表明,截止至2018年末(圖15),2015-2017年間FDA批准的35個NAS未獲得EMA批准(原因可能是未提交、未完成審評、申請人撤回或EMA拒收)。類似地,截止至2018年末,2015-2017年間EMA批准的11個NAS未獲得FDA批准。發現85個兩家監管機構均批准的NAS,其中最常見的提交時間差為1個月。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時間差為1個月的NAS,EMA的中位批准時間最短,而時間差超過1年的品種,中位批准時間最長。超過1年提交時間差的NAS批准時間的差異和75%分位數也最大(圖16)。

FDA審評程序特徵

經過一輪審評就獲得FDA藥品審評與研究中心(CDER)批准的NAS比例由2009-2013年間的74%提高至2014-2018年間的86%(圖17)。2014-2018年間經過一至二輪審評就獲批的加速審評NAS比例高於標準審評NAS(圖18)。這表明CDER在努力進一步優化對重要藥品的審評流程。一輪審評即獲批品種數量的提高可能表明申報資料的質量有所提高,進而對審評效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應該注意,本分析只考慮獲批的品種:將未獲批的品種考慮進來就可能得到不同的結論。

2018年,FDA批准15個BTD NAS品種,其中93%的品種經過加速(優先)審評,只有13%的品種由頂尖企業申請(圖19)。BTD NAS可能也採用了其他FRP(有限審評、綠色通道和加速審評),一般都涉及多個治療領域,但主要集中在抗癌和免疫調節劑領域。重要的是,BTD指定對批准時間的差異和中位研發時間(IND至提交申請)有一定影響。

PMDA批准流程的特點

2018財年PMDA的批准數量與其他財年接近(圖20)。PMDA每財年(即4月-4月)一般只能進行4次藥品批准,因此,按自然年統計,每年批准的總數就會有一定波動,而FDA等其他審評機構可以在一年內的任何時間進行藥品批准。

2018年,PMDA的提交時間差為181日,相對於2016年的最高值763日有了大幅縮短。可能的原因是企業改變了在日本的申報策略,而且傳統產品差距的影響也在不斷降低(圖21)。事實上,近年來通過政府計劃和國內申請人開發權利的授予(國內相對於國外)等措施,日本患者對老產品的可及性已有所改善。

對2014-2018年間PMDA批准的NAS按照提交時間差長度進行統計,其中 25%的品種只提交給PMDA(無時間差;只獲得PMDA批准;圖22),50%的品種由日本企業研發(圖23)。大部分品種的提交時間差不到1年(40%),該比例大於2017年的比例(29%)。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品種大都不是急需產品;即未通過加速審評,也不屬於孤兒藥,或由大型製藥企業研發,但其中大部分都是日本企業。但是,有35%的NAS提交時間差超過1年,其中很多品種都屬於抗癌藥、孤兒藥和加速審評品種,而且,某些規模較小(非頂尖)企業和請日本國內申請人研發產品的跨國企業可能處於策略考慮而推遲向PMDA提交申請。

加拿大衛生部審評程序特徵

與2017年的409日相比,2018年向加拿大衛生部申請的提交時間差降低至325日。相反,中位批准時間仍然基本保持一致(圖24)。同時按照審評類型對2016-2018的總提交時間差和批准時間進行統計,其中指定為加速(優先)審評的品種的中位批准時間和提交時間差均更短。這表明企業和監管機構均同時加快了滿足繼續藥品註冊申請和批准程序。

2018年加拿大衛生部的中位提交時間差有一定縮短,但總體時間差的變異(25%-75%分位數)稍高於2016年和2017年。對加拿大衛生部的提交時間差隨申請人規模而變化,其中非頂尖企業的中位數或變異或二者均較大(圖26)。2018年,非頂尖企業的中位提交時間差為918日,而2017年為595日,2016年為157日,應注意這三年內的變異較大。最後,非頂尖企業申請的NAS比例與2017年接近(圖27)。

瑞士醫藥管理局審評程序

與2017年的157日相比,2018年Swissmedic的中位提交時間差延長至355日,類似的中位批准時間從470日(2017年)延長至519日(2018年)(圖28)。對2016-2018年的總體提交時間差和中位批准時間按照審評類型進行統計:發現對於指定為加速(綠色通道)審評或採用預先通知程序(PPN)申請的NAS,這兩個時間均較短,PPN程序需要100%的附加用戶費用,可提高審評20%的審評速度。2016年,Swissmedic啟動一項體系,未獲得加速(綠色通道)審評的申請人可自動轉換為PPN來加速審評過程。

Swissmedic的總體時間差的增長可能是由於非頂尖企業提交NAS申請增多導致的(圖30)。與加拿大衛生部(第12頁)和TGA(第14頁)類似,與頂尖企業相比,非頂尖申請人的提交時間差的中位數更長和/或變異更大(圖31)。

TGA審評程序特徵

2018年TGA的中位提交時間差下降至2017年的三分之一。相反,中位批准時間仍然基本保持一致(圖32)。2018年有三個NAS品種通過剛啟動的優先審評政策獲得批准,批准時間為153日(圖33)。三個加速審評獲批的品種中,有一個品種的審評速度最快,該品種是基於澳大利亞-加拿大-新加坡-瑞士(ACSS)合作組織的新化學實體工作分擔試點項目進行審評的,該項目中,試點藥品由TGA和加拿大衛生部聯合審評。三個加速審評NAS對TGA的提交時間差與標準審評接近(148 vs 161日)

與加拿大衛生部和Swissmedic類似,TGA的提交時間差隨申請人規模而變化,其中非頂尖企業開發的NAS的中位時間更長和/或變異更大(圖34和圖35)。總體而言,2018年TGA的提交時間差較前一年縮短,特別地,頂尖和非頂尖企業的提交時間差均有所減少。2018年非頂尖企業的變異也較小,尤其是與2016年相比。

信息圖:EMA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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