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起,NSCLC開啟了依據組織類型治療的模式,鱗癌和非鱗癌分別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案。回顧治療發展歷程,相比非鱗癌,鱗癌治療的進展不盡如人意。
化療藥物
在化療領域,著名的JMDB研究發現,低毒性化療藥物培美曲塞/順鉑在非鱗癌中表現出生存獲益,但在鱗癌中沒有看到這種獲益,所以指南僅推薦用於非鱗癌的治療,機制不明,可能與鱗癌組織中胸苷酸合成酶(TS)表達較高有關。
抗血管生成藥物
在抗血管生成藥物領域,針對鱗癌的探索也沒有得到令人滿意的結果。非鱗癌廣泛應用的貝伐珠單抗早期也曾探索治療鱗癌,因為有出血和咯血的嚴重毒性,後期研究排除了鱗癌。出血原因可能與鱗癌多為中央型肺癌、腫瘤組織靠近肺門和大血管有關,所以一些小樣本研究探索了貝伐珠單抗治療周圍型鱗癌,顯示有獲益,但總體來說不推薦貝伐珠單抗用於鱗癌的治療。
重組人血管內皮抑制素類藥物(恩度®)是大分子抗血管藥中唯一沒有列入鱗癌禁忌的藥物,III期研究沒有發現鱗癌有明顯出血風險,但是目前臨床應用較少。
另外,安羅替尼是一種比較有代表性的小分子抗血管生成藥物。一項安羅替尼三線治療NSCLC的多中心隨機臨床研究亞組納入了40例左右鱗癌患者,研究顯示,安羅替尼組的出血發生率較對照組無顯著增加,但CSCO指南中也特別註明了只推薦用於周圍性鱗癌患者,而且只作為三線治療方案。
靶向治療
靶向治療在鱗癌中的探索也頻頻受挫。鱗癌與非鱗癌的分子特徵截然不同,非鱗癌常見的EGFR突變、ALK重排等在鱗癌中的發生率極低。
二代EGFR-TKI阿法替尼儘管指南推薦用於標準治療失敗的鱗癌,但III期研究數據可以看到,臨床獲益非常有限,中位總生存期(OS)延長僅1~2個月,所以臨床不作為常規選擇。而靶向鱗癌特異性驅動基因的藥物探索均以失敗告終,如 PARP抑制劑、人胰島素樣生長因子1受體(IGF-IR)抑制劑、PDGFR抑制劑等。
以上三類藥物在鱗癌的治療中均戰績平平,並無亮點可尋。但免疫治療在不同瘤腫,以及不同組織類型,如肺鱗癌、非鱗肺癌和小細胞肺癌中均看到了獲益,且其治療覆蓋廣泛,包括用於後線、一線、圍手術期、早期等不同階段,顯示了良好的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