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時辰制 西周時就已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一至三點為丑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
日晷
二十四時辰制 宋以後把十二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醜初、醜正…依次下去,同現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日晷解析圖
十時辰制出現於先秦。晝夜各五分。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
日晷
十五時辰制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晡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參閱《淮南子.天文訓》
鐘樓
百刻制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可能起源於商代。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反覆,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
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
一般地說,日出時可稱旦、早、朝、晨,日入時稱夕、暮、晚。太陽正中時叫日中、正午、亭午,將近日中時叫隅中,偏西時叫昃、日昳。日入後是黃昏,黃昏後是人定,人定後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後是雞鳴,雞鳴後是昧旦、平明——這是天已亮的時間。古人一天兩餐,上餐在日出後隅中前,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後日入前,這段時間叫晡時。
漏壺
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裡的每點只佔24分鐘。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於現在的「後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五更三點」相當於現在的早晨5時又72分鐘,即6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於現在的午夜1時又96分鐘,即2時36分。
漏壺
刻——古代用漏壺計時。漏壺分播水壺和受水壺兩部。播水壺分二至四層,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後流入受水壺,受水壺裡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隨蓄水逐漸上升,露出刻數,以顯示時間。而一晝夜24小時為100刻,即相當於現在的1440分鐘。可見每刻相當於現在的14.4分鐘。所以「午時三刻」相當於現在的中午11時43.2分古人將夜裡的時間還分為更和點。
打更
一夜等分為五更,一更也等於現在的二個小時,從晚上七時開始起更,一更指七時至九時,二更指九時至十一時,三更指十一時至次日凌晨一時,四更指一時至三時,五更指三時至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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