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客體關係理論以其獨特的觀點在心理健康領域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與此理論相關的概念被用來以新的方式審視心理病理學( psychopathology,又稱精神病理學),同時也被用來分析心理治療中發生的事情。分析早期童年事件的方式也隨之發生了轉變。舉例來說,較之弗洛伊德的理論,客體關係理論所看重的是兒童前戀母期(preoedipal)的發展。客體關係理論正以不同的方式重塑著當代很多的臨床思想。
「客體關係」指的是什麼?所謂的「客體」又是指什麼?客體關係中的「客體」指的是人類。引用奧圖·肯柏格(Otto Kemberg) 的話來說,「在客體關係理論中,『客體』這一術語更為恰當地應該是指『人類客體』,因為它反映的是對此術語的傳統用法……即與他人的關係。」這些關係可以是外在的或內在的,可以是虛幻的或真實的,它們本質上都是基於與他人的互動。
以上解釋與傳統精神分析中對此術語的概念解釋有很大不同。在弗洛伊德的理論中,客體是原欲驅動的目標。客體不一定非要是人,也可以是物,它可以是一件衣服或一件藝術品——只要擁有釋放能量的潛力。因此,客體關係理論中所用的「客體」這一術語,只是沿襲了傳統精神分析中「客體」的叫法而已。如果我們一開始就稱「人類」為「客體」,那麼理解這一概念可能會更加容易。
那麼,什麼是「客體關係理論」(object relations theory) ?對此問題的回答有一些複雜,因為目前尚未有一個統一的總結歸納。在這一領域中備受尊崇的兩位學者格林柏格(Greenberg) 和米歇爾(Mitchell)寫到:「由於『客體關係』這一術語被應用在許多不同的情景中,並且有著眾多的內涵和外延,因而有關客體關係理論的討論變得越發複雜……」可見,要將客體關係理論界定下來還需要做一些探索性的工作。
從客體關係角度來審視不同理論,會發現每種理論都傾向於關注客體關係的某一特定方面。有些理論強調的是諸如分裂和投射性認同等的運作機制:有些理論關注的是對諸如自戀(narcissism)和邊緣狀態(borderline states)等的臨床治療實踐工作;有些理論關注的是客體關係影響個人發展的方式。要確定是否有共同的指導思路存在於這些不同的理論中,我們有必要簡要回顧一下一些重要的客體關係學家的研究工作。只有認清他們關於客體關係理論研究中的基本成分,我們才有可能對客體關係理論做出具有說服力的陳述。(《客體關係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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