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南京鳳陽府臨淮縣,有個商人叫羅四維,他帶著僕人程三郎,和一百多兩本錢去松江買布,去福建建寧府賣出,然後又去崇安買了一些銅器,用竹箱存放,裝了三擔。羅四維到水口陳四店租船,沒想到遇到了表親林子達,也在這家店裡。
林子達問:都買了什麼貨?

羅四維說:只買了些銅器,比如銅杯銅盤,打算自己用些,其他的回家鄉販賣。林子達和中介陳四,幫著他租了一艘船。船家賴富、水手李彩、翁暨得等人把羅四維的行李貨物搬上了船,林子達裝銅器的箱子特別重,船家懷疑是金銀,陡起殺心。
於是船家拒絕別人再上船,說天色已晚,明天一早再搭上幾個客人就開船。羅四維讓僕人去買些酒菜,晚上飲用。船老大和同夥商量,錯過今晚,明天就不好下手了。
羅四維和僕人晚上喝得大醉,半夜後,船家把船開到偏僻無人的江邊,一頓亂刀把他們主僕二人砍死,棄屍於江。三個水賊高高興興地打開了箱子一看,不是金銀,是些銅器,也就值個十幾兩銀子。三人都很喪氣,沒想到殺了兩個人,才得到這麼點財物!於是,幾個人把銅器分了分,一路走一路賣。
林子達和羅四維分開後,三個月沒見面。後來林子達去羅家看望羅四維。羅父說:羅四維一去幾個月,到現在還沒回來。
林子達說不對頭,三個月前,他在江西水口的陳四店中相遇,當時羅四維說在福建買了好多銅器,用竹箱裝起來,一部分自己家用,一部分回家鄉販賣。難道船家謀害了羅四維不成。
林子達還沒說完,羅四維父母妻子全家大哭。林子達趕緊安慰說:別哭別哭,也許沿途販賣也未可知,就算船家有歹意,也一定會把銅器四處販賣。我去各個碼頭店鋪尋訪,問其來歷,便能明白。即使銅器沒了蹤影,再到水口中介陳四家,找船家詢問,必得下落。羅父同意了,叫次子羅逵跟著林子達去尋訪。
林子達兩人尋訪到蕪湖縣,在店鋪中看到一些銅器,林子達問:這種銅器是您自己買來的,還是其他商販送上門的?店主說:三個月前,三個客人賣給我的。
林子達問:哪裡的客人?
店主說:江西人。
林子達驚慌失措的說:壞了,真出事了。
於是林子達兩人來到水口,問陳四說:上次幫我表親羅四維運貨的船家,是哪裡人?陳四說「沿山縣人。」林子達就說了始末緣由,陳四就和他們一起去沿山捕捉。
當時,李彩、翁暨得賣了銅器,有了銀子,各自去嫖。林、陳看到了李彩,馬上躲起來。林子達說:他在青樓取樂,一定不願離開。我與你往縣去告,差捕兵緝拿,肯定跑不了。二人就去縣衙告狀,陳知縣派了六名衙役,和二人一起去妓院中抓捕。
李彩、翁暨得兩個人正在和相好喝酒行樂,陳四指認了他們,衙役一擁而上,把他們兩個捉住。又一起來到賴富家,賴富剛剛出門辦事,正好遇到衙役也被抓獲。三個兇手全部到案。陳知縣審問三人,嚴刑拷打後,三人只能供認不諱。他們供認,當初搬箱子上船的時候,覺得很重,以為是金銀。所以臨時起意,把主僕二人砍死拋屍江中。等打開箱子一看,只是銅器,賣了十五兩銀子,後悔無極。現在銀子已經分了,三人甘認死罪。陳知縣下令將三人各打五十板,把他們判處死刑。把贓款贓物收拾一下,發給羅逵、林子達領回。二人叩首而去。
作者按:江湖本來就是比較危險的地方,船家有不少賊膽包天的惡徒,如果帶上銀子在身,一定要嚴密防守,就不要洩露。如果帶著帶銅器鉛錫等物,重量好像白銀,一定 要打開讓船家看到,免得他們垂涎三尺,生起殺心。